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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 · 耳标试点条款

耳标试点条款

参与 Biometric EID Tag 试点的养殖场适用的条款,以及 FCC 和 APHIS 声明。

版本
1.0
状态
草稿,待法律顾问审阅
最后更新
2026 年 10 月 17 日

本译文仅供参考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
Biometric EID Tag(生物特征电子耳标)正在开发中。自 2027 年起,少数养殖场将根据书面试点协议协助对其进行验证。本页概述相关条款;以已签署的协议为准。

必要声明

**FCC(47 CFR 2.803):**本设备尚未按照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(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)规则的要求获得授权。在获得授权之前,本设备不会、也不得被提供出售或出租,或被出售或出租。

**APHIS:**并非 APHIS 批准的官方识别设备。

**欧盟:**并非欧盟官方标识。在签署符合性声明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之前,不声称具有 CE 标志。

1. 不收费,不出售

试点耳标、读取器以及试点数据看板的访问权限在试点期内免费出借,不予出售或出租。所有权仍归 Mule。设备仅在 Mule 的监督下用于评估性能和可接受性(47 CFR 2.805),并在试点结束时收回或使其无法使用。

2. 原型状态

  • 试点耳标不能替代法律要求的官方耳标、电子识别、登记或移动申报。养殖场须为每头动物保留全部官方标识。
  • 该耳标不诊断疾病或任何其他状况。其信号提示值得进一步查看的动物;动物护理由养殖场及其兽医决定。
  • 每台设备均贴有标签,注明其为尚未获准销售的原型。

3. 养殖场的职责

按照指示并以良好的动物福利做法佩戴和取下耳标;在日常饲养管理中检查佩戴耳标的动物;在 2 天内报告刺激、损伤、丢失或故障情况;妥善保管设备;允许约定的到访;在试点结束时归还全部设备。

4. 动物福利

如某头动物对耳标产生反应,养殖场应按照指示取下耳标并告知 Mule。对于试点设备缺陷直接导致的合理兽医费用,Mule 将在协议规定的金额范围内承担。

5. 数据

养殖场可随时查看和导出其试点数据,并保留使用该等数据的权利。Mule 使用试点数据评估和改进耳标,且仅以不会识别养殖场、其位置或其动物的汇总形式使用。未经养殖场书面同意,不会共享或发布任何数据。如适用欧盟《数据法》(EU Data Act),则适用数据处理协议中的设备数据条款。

6. 反馈和推荐评价

欢迎提供反馈,但并非必须。养殖场无须提供推荐评价;如养殖场自愿提供,则应单独提供,以其自己的语言表述,并披露任何关联关系。

7. 电池与报废处理

Mule 回收全部试点设备,并通过经批准的渠道回收处理电池和电子产品。

8. 终止试点

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过通知终止试点。Mule 可出于安全或监管原因随时召回设备。

如希望参与,请申请试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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